
各有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1-2012年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师函〔2014〕113号)要求,科研处将对2011-2012年下达的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资助项目(以下简称人才项目)开展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需开展验收项目范围:
序号 |
单位 |
姓名 |
人才类型 |
经费(万) |
下达文件号 |
1 |
工学院 |
程西云 |
千百十工程省级 |
25
|
粤财教[2011]431号 |
2 |
理学院 |
章跃陵 |
千百十工程省级 |
25
|
粤财教[2011]431号 |
3 |
理学院 |
郑怀平 |
千百十工程省级 |
20
|
粤财教[2011]431号 |
4 |
理学院 |
鲁福身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20
|
粤财教[2011]430号 |
5 |
理学院 |
刘柱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20
|
粤财教[2011]430号 |
6 |
理学院 |
杨增明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150
|
粤财教[2012]41号 |
7 |
理学院 |
陈长进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70
|
粤财教[2012]41号 |
8 |
理学院 |
丁兰平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50
|
粤财教[2012]41号 |
9 |
工学院 |
王双喜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20
|
粤财教[2012]41号 |
10 |
理学院 |
杨玮枫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40
|
粤财教[2012]328号 |
11 |
理学院 |
宋晓红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20
|
粤财教[2012]328号 |
12 |
理学院 |
徐斐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25
|
粤财教[2012]328号 |
13 |
工学院 |
曾丽娟 |
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|
10
|
粤财教[2012]328号 |
二、验收的方式及程序
1、项目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,科研处负责组织工作。一般采取单个项目单独验收;若经相同学科的项目负责人协商一致,也可按学科组合验收。验收费用由各项目负责人承担或分摊。
2、会议验收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月10日期间。
3、每个项目须成立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。每个验收小组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,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/3。
4、验收专家组听取项目负责人对实施项目情况的汇报,查阅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,并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、取得的成果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具体评价,提出书面验收意见。
5.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8日之前报送项目验收专家名单、具体验收日期。科研处须制定整体验收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核准。
三、材料与报送要求
1、引进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须填报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》、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》;
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须填报《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》、《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》,并提供《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合同书》(复印件)以及《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》(复印件)。
2、各项目负责人开展会议验收前,需将以上材料交科研处审核。
3、验收通过后,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;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。
联系人:胡云翔 朱长盛
联系电话:865028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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